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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風災」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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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學校遭颱風吹襲造成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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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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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依突發狀況緊急應變現行作業程序立即召開指揮督導組會議,指示事件處理方向與重點。
二、掌握颱風災害事件的後續發展及處理情形。
三、因應颱風災害程度依作業程序(別紙一)盡早發布停、復、補課。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二。 |
一、掌握颱風造成災害之詳細資料,及處理過程。
二、指導搶救工作並保持通信暢通。
三、彙整統計全校災損及傷亡資料,陳報上級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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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災損協調消防救災單位、民間及電力(或自來水)公司等至本校協助維修。 二、學校按計畫成立相關編組,依災損隨時應變支援搶救,並視狀況協助疏散低地樓層人員與維持秩序,或水電搶修。 三、各館系所注意低層樓排水,隨時監控積水情形,並依需要疏濬或搬離設備、器材等,以免淹損。 四、聯繫社會局、衛生局或國軍等單位協助學校救災。並視災情狀況疏散學生至鄰近活動中心等地點暫時安置避災。 五、主動了解災情,並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適時發布正確之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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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一、與台北市府消防單位保持聯絡。 二、協請衛生單位或醫療機構開設急救站實施傷患救護及傷患後送。 三、申請國軍支援。 四、聯繫氣象局掌握颱風動態,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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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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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地震」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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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地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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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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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立即召開緊急應變小組會議。
二、依據災情,指示相關救援事宜。
三、掌握受災狀況。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
一、把握災情,適時建議停止上班、上課之適當措施以確保教職員生之安全。
二、協調地區醫療網、消防救護單位,對學校進行優先支援。
三、隨時掌握災情,及時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
一、注意餘震所可能產生的傷害。
二、聯繫各單位傷患救援送醫事宜。
三、主動瞭解實情,據以發佈新聞。
四、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五、學校的搶救人力應即支援,並注意自身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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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一、與市警局、衛生局切取聯繫,統籌人力支援,避免救援人力浪費。 二、地震時可能斷電、斷訊,因此必須運用諸般手段與各救援單位取得聯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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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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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土石流」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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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土石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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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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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立即召開小組會議,指示事件處理方向與重點。
二、瞭解狀況,掌握土石流事件的後續處理情形。
三、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
一、掌握學生遭受土石流事件的處理過程。
二、彙整統計學生傷亡狀況,安排相關人員至醫院慰問遭土石流事件之家屬,表達對該事件的關懷之意。
三、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
一、協請消防單位救護車輛至事件現場協助搶救遭土石流之學生。
二、協請地區警察局至事件現場協助處理。
三、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適時發布正確之消息。
四、學校的搶救人力應即支援,並注意自身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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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一、消防單位之救護車輛。 二、地區警察局。 三、校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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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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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火災」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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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學校電線走火或學生上實驗課,不慎引起火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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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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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成立救災指揮中心,指導災害搶救。
二、趕赴現場了解現況。
三、督導火災現場指揮權轉移。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
一、編組人員,掌握學校後續狀況發展。
二、聯繫衛生單位開設臨時醫護中心,實施檢傷分類送醫。
三、瞭解火災狀況,協助提供必要支援。
四、要求學校於滅火後,注意現場有無殘火。
五、依校安事件程度及作業流程實施通報。 |
一、聯繫警政、消防等相關單位支援學校。
二、聯繫醫療單位支援。
三、聯繫社會慈善團體提供人員安置場地。
四、聯繫警政單位協助救災與維持秩序。
五、瞭解真相,適時提供媒體火災發生時間、災害受損及目前火場掌握情形等資訊。
六、學校的搶救人力應即支援,並注意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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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一、消防單位到達後,督導將現場指揮權移轉至消防單位。 二、聯繫自來水單位集中供水,以利救災。 三、聯繫慈善團體協助安置受傷人員、聯繫警政單位協助救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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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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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重大交通事故」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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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重大車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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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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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緊急召返相關人員實施處置事宜會商研討。
二、預備召開緊急應變決策小組會議。
三、派遣適宜人員赴車禍所在地了解全般狀況並慰問受傷師生。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
一、隨時聯繫掌握最新狀況適時向校長回報。
二、負責於事發十五分鐘內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並掌握最新狀況隨時回報。
三、與相關救護、支援單位保持密切之聯繫。 |
一、啟動全國教官服務全國學生機制適時支援,透過縣市聯絡處,請就近之學校教官赴現場了解狀況及進行必要之支援。
二、依督導指揮組指導派人至車禍所在地及其家中慰問。
三、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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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一、主動與救護支援單位保持密切之聯繫,俾利隨時掌握全般狀況。 二、對受傷師生後送之醫院需迅速充分掌握,並將最正確之訊息提供家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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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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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集體食物中毒」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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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食物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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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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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預備召開緊急應變決策會議。
二﹑指導所有導師到班上安撫學生情緒,並掌握中毒學生人數後迅速聯絡家長,同時安撫學生家長情緒。
三﹑要求供應餐盒廠商到校協助調查原因。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
一﹑對重症學生實施必要處理協助,並通知119到校將學生送醫。
二﹑衛生單位檢體檢驗事宜。
三﹑調派有自用車的老師協助送醫。
四、於事發十五分鐘內回報教育部及中辦室校安中心,並隨時掌握最新狀況即時回報。 |
一﹑管制送醫交通,保持送醫行動之順暢。
二﹑管制送醫學生名單及後送醫院資料。
三﹑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各項不實傳言。
四、如非必要,不主動對外發佈新聞。
五、本校衛保組及護理老師配合醫護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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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一﹑與消防及衛生單位保持密切聯繫。 二﹑指派專責人員至各醫院,密切聯繫掌握送醫學生狀況。 三﹑對未中毒學生仍應密切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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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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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法定傳染病」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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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師生感染法定傳染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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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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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立即召開小組會議。
二、要求各系所對高危險群同學建立管制名冊。
三、實施消毒並要求學生進入一律戴口罩、量耳溫。
四、律定學生停課、教師代課、補課各項措施。
五、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
一、執行疫情通報作業。
二、每日要求各系所追踪請假同學原因及回報。
三、要求同學配合學校規定量體溫、戴口罩。
四、對發燒同學協助辦理請假及持續追踪。
五、每日將狀況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
一、消毒並協助採購耳溫槍口罩及消毒藥口等物資。
二、停課班級同學由老師每日電話聯繫,瞭解身體狀況及課業複習情形。 三、加強各系所樓館大門進入管制及測量體溫。
四、主動掌握疫情,據以發佈新聞。
五、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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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一、與衛生局及環保局保持密切聯繫,對學校周邊環境消毒。 二、對發生疫情之醫療院所主動瞭解是否是本校學生親屬好友,先期防範區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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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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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實習傷害」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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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發生實習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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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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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召開小組會議。
二、指導、管制學校處理實驗實習傷害事件。
三、依校安事件影響層面、嚴重程度及後續發展,律定小組之權責,長官進駐指揮。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
一、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
二、依事件處理流程完成先期處置作為。
三、指派專人至事發地點協助處理、掌握校安事件。
四、彙整意外事件狀況,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
一、設立協調中心,協助妥處事件。
二、通報警、消、醫等單位,及協調可運用資源前往協助。
三、瞭解實情,據以發佈新聞。
四、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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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與警、消、醫等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商請提供最完善之搶救與診療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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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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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化學有害物質外洩」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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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發生化學有害物質洩漏災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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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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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召開小組會議。
二、指導、管制學校處理實驗傷害事件。
三、依校安事件影響層面、嚴重程度及後續發展,律定小組之權責,長官進駐指揮。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
一、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
二、依事件處理流程完成先期處置作為。
三、指派專人至事發地點協助處理、掌握校安事件。
四、彙整意外事件狀況,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
一、設立協調中心,協助妥處事件。
二、通報警、消、醫等單位,及協調可運用資源前往協助。
三、瞭解實情,據以發佈新聞。
四、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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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與警、消、醫等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商請提供最完善之搶救與診療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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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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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自殺自傷」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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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學生自我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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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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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召開小組會議。
二、指導、管制處理自殺自傷事件。
三、依校安事件影響層面、嚴重程度及後續發展律定小組之權責,長官進駐指揮。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
一、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
二、依事件處理流程完成學校先期處置作為。
三、指派專人至事發地點協助處理、掌握校安事件。
四、彙整意外事件狀況,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
一、設立協調中心,協助妥處事件。
二、通報警、消、醫等單位,及協調可運用資源前往協助。 三、瞭解實情,據以發佈新聞。
四、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五、請學輔中心支援學生心理層面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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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與警、消、醫等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商請提供最完善之搶救與診療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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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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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爆裂物」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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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校園遭人放置爆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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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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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立即召開小組會議,指示事件處理方向與重點。
二、瞭解狀況,掌握對爆裂物處理的後續處理情形。
三、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
一、掌握被放置爆裂物事件的處理過程。
二、彙整統計教職員生的傷亡狀況,安排相關人員至醫院慰問住院之師生,表達對該事件的關懷之意。 三、適時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
一、協請市警局派遣防爆小組至校,協助處理爆裂物。
二、協調醫療網至校,協助搶救傷患。
三、協調地區警力至校維持秩序,避免造成師生恐慌。
四、主動了解事件狀況,據以發佈新聞。
五、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適時發布正確之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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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一、市警局防爆小組 二、地區警察分局。 三、市屬醫療機構救護車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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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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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人為破壞、失竊事件」 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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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反映辦公室部份電腦失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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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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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 立即召開小組會議,並要求報警處理,維持現場完整。 二、 二、調閱監視影帶,查看有無線索提供警方。
三、要求清點財務,儘快向教育部核備。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
一、向警方報案,並維護現場完整。
二、加強宣導,提醒貴重物品不要放置於辦公室或教室內。
三、協調市警局加強校園周邊巡邏,構建學校安全網絡。 |
一、彙整學校損失財物,專案辦理核銷。
二、加強監控系統預算編列,針對侵入漏洞補強,防範失竊再次發生。 三、撰擬新聞稿,視需要發佈新聞。
四、新聞發佈時,力求減少對學校負面影響或二次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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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一、聯絡警力到校,派專人負責接待及解說。 二、請警方開立報案單,方便爾後學校財產申報核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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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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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校園侵擾事件」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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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十餘名著便服之年輕人進入校園挑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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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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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立即指示報警,並由學校代表邀請渠等至校內溝通,誠意解決問題。
二、相關活動照常舉行,惟應做好萬全準備,減少傷害發生。 三、請警政機關協助,並做好蒐證工作,以防不測。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
一、要求教官室同仁,在警方的陪同下,與渠等溝通,瞭解事情始末。
二、對方欲尋找之同學,通知其家長前來協處。
三、要求校警隊擴大校外巡查,防範意外發生。 |
一、校警隊應提高警覺,加強巡邏,防範校園遭破壞情事。
二、總務處提供影帶,做為蒐證之參考。
三、諮商中心介入輔導肇事學生。
四、公關室瞭解事情始末,並撰擬新聞稿,視需要發佈新聞,同時應注意保護當事人及維護校譽,減少二次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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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一、協調警力到校,並指導應有專人負責接待及解說。 二、指導以理性態度處理,並通知學生家長到校協處。 三、為免渠等報復,應提醒同學注意上、下學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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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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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械鬥兇殺、幫派鬥毆事件」 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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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學生校內外集體鬥毆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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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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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立即召集相關人員,瞭解案情狀況,研討因應措施。
二、請警方協助處理。
三、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
一、保持通報管道暢通,適時掌握案情發展,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二、視狀況協調警方協助,以免引發更大規模集體鬥毆火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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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協助校際間協調溝通及法律諮詢。
二、校外社會事件應妥善處理,非必要時應避免引起媒體過度關注。
三、若演變為重大集體鬥毆事件時,應謹慎處理,依據事實、考量當事人應有權益,適時發佈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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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一、適時說明事件真相,以免謠言造成學生間更大誤解。 二、如涉及刑事部分,應協調家長請律師協助,學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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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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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校園建築設施傷害」 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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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發生建築設施傷害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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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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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召開小組會議。
二、指導處理建築設施傷害事件。
三、依校安事件影響層面、嚴重程度及後續發展,律定小組之權責,長官進駐指揮。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
一、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
二、依事件處理流程完成先期處置作為。
三、指派專人至事發地點協助處理、掌握校安事件。
四、彙整意外事件狀況,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
一、設立協調中心,協助妥處事件。
二、通報警、消、醫等單位,及協調可運用資源前往協助。 三、瞭解實情,據以發佈新聞。
四、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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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與警、消、醫等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商請提供最完善之搶救與診療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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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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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精神疾病」應變計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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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
學生精神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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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
指揮督導 |
作業管制 |
支援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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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
一、召開小組會議。
二、指導、管制處理精神疾病事件。
三、依校安事件影響層面、嚴重程度及後續發展律定小組之權責,長官進駐指揮。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
一、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
二、依事件處理流程完成學校先期處置作為。
三、指派專人至事發地點協助處理、掌握校安事件。
四、彙整意外事件狀況,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
一、設立支援中心,協助妥處事件。
二、掌握醫療單位,及協調可運用資源前往協助。
三、請學輔中心支援學生心理層面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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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 協調 |
與家屬及醫療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商請提供最完善之搶救與診療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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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