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原計畫表

風災復原計畫表

地震復原計畫表

土石流復原計畫表

火災復原計畫表

重大交通事故復原計畫表

集體食物中毒復原計畫表

法定傳染病復原計畫表

實習傷害復原計畫表

化學有害物質外洩復原計畫表

自殺自傷復原計畫表

爆裂物復原計畫表

人為破壞、失竊事件復原計畫表

校園侵擾事件復原計畫表

械鬥兇殺、幫派鬥毆事件復原計畫表

 校園建築設施傷害復原計畫表

精神疾病復原計畫表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風災」復原計畫表

假定

學校遭颱風吹襲造成損失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     針對校內受損建築物全面清查並做警戒標示,避免二次傷害。

二、對災損嚴重程度,律定復原工作之優先順序,並做時程管制。

一、要求各行政及學術、一二級單位儘速回報受損情形。

二、彙整統計全校災損及傷亡資料陳報。

一、前往醫療院所慰問傷患。

二、會勘學校災情,編列修復經費預算,向教育部提出申請補助。

三、聯繫工務單位及自來水公司提供抽水及送水服務,以及學校周邊聯外道路路面與路燈照明整修。尤其宿舍住宿生需求。

四、協調警察、民間團體,衛生局或國軍支援校園災後消毒,並請環保局協助環境污染防治及水質檢驗。

五、掌握復原進度,使學校儘速步入常軌。

六、公關室瞭解學校災況,隨時掌握最新資訊主動對外說明災後重建概況。

七、加強防颱教育及設施的補助。

支援

協調

一、透過媒體宣導,協助災後復原。

二、請工務等相關單位,協助學校恢復校園各項民生設施,以及協助重建乾淨校園環境。

三、持續與消防單位保持密切聯繫。

四、協請專家學者至校園宣導天然災害的應變措施。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地震」復原計畫表

假定

地震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要求各單位詳細陳報災損。

二、指示各單位相關復原行動。

三、慰問傷亡師生及其家屬。

四、協助安置因教室嚴重受損之學生上課。

一、協調整合運用學校週邊社區資源投入災後復原工作。

二、瞭解各單位復原狀況,掌握救災物資。

一、指導各行政及系、所、院單位動員學生組織,一起投入災後復建。

二、指導各系、所、院注意學生情緒之安撫。

三、公關室隨時掌握最新資訊,主動對外說明災後重建概況,以穩定師生情緒。

支援

協調

一、對社區支援與醫療資源資訊應充分掌握。

二、善用傳播媒體,穩定校園師生情緒。

三、指導復原計畫之策訂。

四、嚴密注意防範餘震再次產生傷害。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土石流」復原計畫表

假定

土石流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針對校內受損建築物全面清查並做警戒標示,避免二次傷害。

二、慰問傷亡師生及其家屬。

三、協助安置因教室嚴重受損之學生上課。

一、要求各行政及學術、一二級單位儘速回報受損情形。

二、彙整統計全校災損及傷亡資料,陳報上級單位。

三、協調整合運用社區資源投入災後復原工作。

四、瞭解校內復原狀況,掌握救災物資。

一、向校育部提出申請補助。

二、加強防颱教育及設施的補助。

三、公關室隨時掌握最新資訊,主動對外說明災後重建概況,以穩定師生情緒。

支援

協調

一、持續與消防單位保持密切聯繫。

二、請專家學者至校園宣導天然災害的應變措施。

三、對社區支援與醫療資源資訊應充分掌握。

四、善用傳播媒體,穩定校園師生情緒。

五、指導擬定復原計畫。

六、嚴密注意防範土石流再次產生傷害。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火災」復原計畫表

假定

火災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指導案情及查明事實,並加強媒體與家長之溝通。

二、前往醫療院所慰問傷患。

三、協助安置受災學生補課或赴鄰校上課等措施。

一、儘速恢復學校正常運作。

二、持續掌握狀況,完成校安狀況通報。

一、動員搶救人力修護,以利學校正常運作。

二、協助實施心理輔導或團體諮商。

三、聯繫慈善團體捐助復原所需之經費。

四、瞭解真相,適時提供媒體火災發生時間、災害受損及目前火場掌握情形等資訊。

支援

協調

一、請消防單位定期至學校舉辦自衛消防演練。

二、聯繫電力公司恢復地區供電。

三、協助提供人員安置場地。

四、協調教育機構提供傷亡人員所需之物品。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重大交通事故」復原計畫表

假定

重大交通事故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協調具有法律背景家長出面,維護受傷師生權益。

二、慰問送醫師生及家屬,並經常與家屬保持聯繫。

三、掌握後續協調會賠償事宜。

四、請加強掌握後續媒體效應。

一、安排專業輔導人員針對事件對師生實施心理復健輔導,使師生能儘快走出陰影,恢復正常。

二、持續掌握雙方當事人事後協調結果,並向教育部回報。

一、協助受傷師生辦理各項保險理賠及辦理學產基金慰助金事宜。

二、協助處理傷亡師生後事或住院轉院等情事。

三、公關室主動了解實情,必要時撰寫新聞稿奉校長核定後,據以發布新聞,必要時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支援

協調

一、持續與交通事故處理單位密切聯繫,掌握事故調查結果。

二、針對受傷學生課業及成績計算,應擬定因應方案,以使學生安心養病。

三、協請家長會出面,全力協助處理善後。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集體食物中毒」復原計畫表

假定

集體食物中毒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召集危機處理小組,指示復原工作要點及分工要項。

二、請各系所導師利用機會向所屬系所師生說明事件處理情形,並利用學校華岡超媒體向師生宣導處理過程,以建立學生在校用餐信心及避免謠言散播。

一、即刻利用校安即時通系統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並掌握後續狀況即將處理事宜持續向教育部校安中心回報。

二、持續掌握送醫師生名單及後送醫院資料。

一、持續前往醫院慰問送醫師生及家屬。

二、調查事件原因並深入檢討。

三、公關室主動了解實情,必要時撰寫新聞稿奉校長核定後,據以發布新聞,必要時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支援

協調

一﹑主動安排協助送醫老師代課事宜,不影響學生學習。

二﹑請系所導師及學生諮商中心持續輔導送醫同學並安撫班上同學情緒。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法定傳染疾病」復原計畫表

假定

學校師生感染法定傳染疾病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立即啟動法定傳染疾病應變小組並執行本校法定傳染疾病第二階段緊急應變計畫。

二、安排利用課餘及假日實施補課或錄影教學。

三、對高危險群師生建立管制名冊。

一、持續加強宣導疫情防治相關措施。

二、對遭隔離或遭感染康復同學實施個人及班級之心理輔導。

三、管制師生掌握其狀況,並每日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一、衛保組依疫情需要支援各館設置體溫量測站,實施全面篩檢作業,並宣導個人及集體防疫措施。

二、衛保組對可疑病例予以追踪,並定期檢查進駐校內之各商家廚房衛生狀況及學生餐廳環境清潔。

三、持續追踪曾遭感染後復原師生之動態,避免二次感染。

四、公關室主動了解實情,必要時撰寫新聞稿奉校長核定後,據以發布新聞,必要時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支援

協調

一、與衛生局及環保局保持密切聯繫,對校內外周邊消毒。

二、協調社會局、輔導單位對遭感染康復師生進行心理復建工作

三、協助申請師生急難慰助及平安保險。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實習傷害」復原計畫表

假定

發生實習傷害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     調查事件發生原因,檢討缺失據以改進。

二、要求業管單位於實習場地標示相關操作安全規定,避免肇生類似案件。

三、對易生意外之實習場所,增加勤前講習及保險額度。

一、針對減災、整備及應變等階段缺失深入檢討,並納入策進作為勤加演練,使全體實習師生熟悉作業程序,以強化各項預防與應變作為。

二、掌握受傷學    生狀況,向教育部校安中心回報。

一、加強宣導實驗實習注意事項,確保安全。

二、檢討需支援項目,向教育部反映。

三、公關室主動了解實情,必要時撰寫新聞稿奉校長核定後,據以發布新聞,必要時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支援

協調

一、持續與實習地區警、醫等機構保持聯繫,建立良好之支援體系。

二、協助辦理傷亡學生急難救助與平安保險。

三、協助向相關機關提出復建協助與申請。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化學有害物質外洩」復原計畫表

假定

化學有害物質洩漏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請業管單位調查事件發生原因,檢討缺失據以改進。

二、請業管單位將危險化學物品分儲,避免造成更大傷害。

一、針對缺失檢討減災、整備及應變等階段過程,據以納入策進作為演練,期熟悉作業程序,以強化各項預防與應變作為。

二、掌握狀況、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一、持續加強宣導實驗室注意事項,確保安全。

二、協請消防單位配合平時狀況演練,以驗證消防設施是否完善。

三、公關室主動了解實情,必要時撰寫新聞稿奉校長核定後,據以發布新聞,必要時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支援

協調

一、持續與周遭地區警、醫等機構保持聯繫,建立良好之支援體系。

二、協助辦理傷亡學生急難救助與平安保險。

三、協助向相關機關提出復建協助與申請。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自傷自殺」復原計畫表

假定

學生自我傷害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請業管單位調查事件發生原因,檢討缺失據以改進。

二、請各業管單位加強事件之消弭及避免相關類似事件發生。

一、持續加強自我傷害防治教育宣導。

二、瞭解學生家庭背景及事件後續,並向上級校安中心回報。

三、檢討減災、整備及應變等階段缺失,並納入策進作為演練,期熟悉或強化各項預防與應變作為。

一、將該生列入重點輔導對象,紀錄備查。

二、請加強留意該生平日交往對象,主動轉介至相關輔導單位。

三、主動掌握該生朋友,並教導遇緊急情況之處置作為。

四、公關室主動了解實情,必要時撰寫新聞稿奉校長核定後,據以發布新聞,必要時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支援

協調

一、持續與本地區警、消、醫等機構保持聯繫,建立良好之支援體系。

二、協助辦理傷亡學生平安保險。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爆裂物」復原計畫表

假定

校園遭人放置爆裂物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重新評估各項研

討會是否能協助處理校園安全事件。

二、請各單位保持正常運作,使校務正常。

一、管制所有人員進出案件地點。

二、協助警察單位釐清案情,並協助人員清查。

三、作好車輛管制,加強校園巡邏。

四、將狀況及後續發展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一、評估校園通報系統能否適時發揮功效。

二、檢討管理疏失之處,亡羊補牢。

三、公關室主動了解實情,必要時撰寫新聞稿奉校長核定後,據以發布新聞,必要時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支援

協調

一、協調市警局防爆小組到校處理。

二、請周遭地區派出所調派警力協助維持治安。

三、請醫療機構救護車到校。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人為破壞、失竊事件」復原計畫表

假定

失竊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檢討失竊原因,做好因應,杜絕類似事件重演。

二、遺失之裝備,請業管單位造冊向上級報銷外,並做好替代準備,使學生學習不致中斷。

一、加強宣導防竊從個人做起,減少將個人貴重物品放置於學校之情事。

二、將損失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一、請業管單位不定時檢查校內防竊裝置是否堪用。

二、加強校園巡查,杜絕死角。

支援

協調

一、結合校園周圍社區力量,整合監控監視系統。

二、重要設施之防護,應與警察機關連線,做好防竊之準備。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校園侵擾事件」復原計畫表

假定

著便服之年輕人進入校園挑釁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加強校園危機警示系統。

二、加強學生法治教育及情緒管理課程。

一、協請警力進入校園維持治安。

二、為免渠等報復,應提醒同學注意上、放學安全。

三、瞭解並掌握後續狀況,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一、加強與警政單位聯繫,平時請警力定時巡視校園。

二、重要慶典或活動,加強安全維護並請求警力支援。

三、公關室瞭解事情始末,並撰擬新聞稿奉校長核定後,視需要發佈新聞。

四、新聞發佈時,應保護當事人及維護校譽,減少二次傷害。

支援

協調

一、增加法治教育與情緒管理之專題講演。

二、加強個別輔導。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械鬥兇殺、幫派鬥毆事件」復原計畫表

假定

械鬥兇殺、幫派鬥毆事件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緊急啟動危機處理小組。

二、持續要求法治、生命、生活教育,以消弭學生暴戾之氣。

三、校際活動時加強防範,避免衝突產生。

一、對涉案學生列為重點輔導對象,落實生活輔導。

二、掌握狀況發展、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一、請各業管單位多聯繫家長,共同防範學生校外不當行為。

二、協請山仔后派出所常至學校巡視。

三、公關室主動了解實情,必要時撰寫新聞稿奉校長核定後,據以發布新聞,必要時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支援

協調

一、持續與周邊地區警、醫等機構保持聯繫,建立良好之支援體系。

二、協助辦理傷亡學生急難救助與平安保險。

三、協助向相關機關提出復建協助與申請。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校園建築設施傷害」復原計畫表

假定

建築設施傷害事件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請業管單位調查

事件發生原因,檢討缺失據以改進。

二、請業管單位於工地外圍裝設圍籬外,並設置「危險區域」告示牌,避免人員接近。

一、檢討減災、整備及應變等階段缺失,並納入策進作為演練,期熟悉作業程序,以強化各項預防與應變作為。

二、持續掌握受傷人員後續狀況,並向教育部校安中心回報。

一、加強宣導建築工安注意事項,確保安全。

二、請業管單位訂定罰責,若缺失確為包商之責,應代為求償。

三、公關室主動了解實情,必要時撰寫新聞稿奉校長核定後,據以發布新聞,必要時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支援

協調

一、持續與周遭地區警、醫等機構保持聯繫,建立良好之支援體系。

二、協助辦理傷亡學生急難救助與平安保險。

三、協助向相關機關提出復建協助與申請。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精神疾病」復原計畫表

假定

學生精神疾病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請業管單位調查事件發生原因,檢討缺失據以改進。

二、請各業管單位加強事件之消弭及避免相關類似事件發生。

一、持續加強自我傷害防治教育宣導。

二、瞭解學生家庭背景及事件後續,並向上級校安中心回報。

三、檢討減災、整備及應變等階段缺失,並納入策進作為演練,期熟悉或強化各項預防與應變作為。

一、將該生列入重點輔導對象,紀錄備查。

二、請加強留意該生平日交往對象,主動轉介至相關輔導單位。

三、主動掌握該生朋友,並教導遇緊急情況之處置作為。

支援

協調

一、持續與本地醫療機構保持聯繫,建立良好之支援體系。

二、協助辦理學生平安保險。

備考

一、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二、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責。

三、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