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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變計畫表

風災應變計畫

地震應變計畫

土石流應變計畫

火災應變計畫

重大交通事故應變計畫

集體食物中毒應變計畫

法定傳染病應變計畫

實習傷害應變計畫

化學有害物質外洩應變計畫

自殺自傷應變計畫

爆裂物應變計畫

人為破壞、失竊事件應變計畫

校園侵擾事件應變計畫

械鬥兇殺、幫派鬥毆事件應變計畫

 校園建築設施傷害應變計畫

精神疾病應變計畫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風災」應變計畫表

假定

學校遭颱風吹襲造成損失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依突發狀況緊急應變現行作業程序立即召開指揮督導組會議,指示事件處理方向與重點。

二、掌握颱風災害事件的後續發展及處理情形。

三、因應颱風災害程度依作業程序(別紙一)盡早發布停、復、補課。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二。

一、掌握颱風造成災害之詳細資料,及處理過程。

二、指導搶救工作並保持通信暢通。

三、彙整統計全校災損及傷亡資料,陳報上級單位。

一、依災損協調消防救災單位、民間及電力(或自來水)公司等至本校協助維修。

二、學校按計畫成立相關編組,依災損隨時應變支援搶救,並視狀況協助疏散低地樓層人員與維持秩序,或水電搶修

三、各館系所注意低層樓排水,隨時監控積水情形,並依需要疏濬或搬離設備、器材等,以免淹損。

四、聯繫社會局、衛生局或國軍等單位協助學校救災。並視災情狀況疏散學生至鄰近活動中心等地點暫時安置避災。

五、主動了解災情,並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適時發布正確之消息。

支援

協調

一、與台北市府消防單位保持聯絡。

二、協請衛生單位或醫療機構開設急救站實施傷患救護及傷患後送。

三、申請國軍支援。

四、聯繫氣象局掌握颱風動態,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地震」應變計畫表

假定

地震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立即召開緊急應變小組會議。

二、依據災情,指示相關救援事宜。

三、掌握受災狀況。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一、把握災情,適時建議停止上班、上課之適當措施以確保教職員生之安全。

二、協調地區醫療網、消防救護單位,對學校進行優先支援。

三、隨時掌握災情,及時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一、注意餘震所可能產生的傷害。

二、聯繫各單位傷患救援送醫事宜。

三、主動瞭解實情,據以發佈新聞。

四、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五、學校的搶救人力應即支援,並注意自身安全。

支援

協調

一、與市警局、衛生局切取聯繫,統籌人力支援,避免救援人力浪費。

二、地震時可能斷電、斷訊,因此必須運用諸般手段與各救援單位取得聯繫。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土石流」應變計畫表

假定

土石流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立即召開小組會議,指示事件處理方向與重點。

二、瞭解狀況,掌握土石流事件的後續處理情形。

三、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一、掌握學生遭受土石流事件的處理過程。

二、彙整統計學生傷亡狀況,安排相關人員至醫院慰問遭土石流事件之家屬,表達對該事件的關懷之意。

三、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一、協請消防單位救護車輛至事件現場協助搶救遭土石流之學生。

二、協請地區警察局至事件現場協助處理。

三、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適時發布正確之消息。

四、學校的搶救人力應即支援,並注意自身安全。

支援

協調

一、消防單位之救護車輛。

二、地區警察局。

三、校警。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火災」應變計畫表

假定

學校電線走火或學生上實驗課,不慎引起火災。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成立救災指揮中心,指導災害搶救。

二、趕赴現場了解現況。

三、督導火災現場指揮權轉移。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一、編組人員,掌握學校後續狀況發展。

二、聯繫衛生單位開設臨時醫護中心,實施檢傷分類送醫。

三、瞭解火災狀況,協助提供必要支援。

四、要求學校於滅火後,注意現場有無殘火。

五、依校安事件程度及作業流程實施通報。

一、聯繫警政、消防等相關單位支援學校。

二、聯繫醫療單位支援。

三、聯繫社會慈善團體提供人員安置場地。

四、聯繫警政單位協助救災與維持秩序。

五、瞭解真相,適時提供媒體火災發生時間、災害受損及目前火場掌握情形等資訊。

六、學校的搶救人力應即支援,並注意自身安全。

支援

協調

一、消防單位到達後,督導將現場指揮權移轉至消防單位。

二、聯繫自來水單位集中供水,以利救災。

三、聯繫慈善團體協助安置受傷人員、聯繫警政單位協助救災。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重大交通事故」應變計畫表

假定

重大車禍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緊急召返相關人員實施處置事宜會商研討。

二、預備召開緊急應變決策小組會議。

三、派遣適宜人員赴車禍所在地了解全般狀況並慰問受傷師生。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一、隨時聯繫掌握最新狀況適時向校長回報。

二、負責於事發十五分鐘內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並掌握最新狀況隨時回報。

三、與相關救護、支援單位保持密切之聯繫。

一、啟動全國教官服務全國學生機制適時支援,透過縣市聯絡處,請就近之學校教官赴現場了解狀況及進行必要之支援。

二、依督導指揮組指導派人至車禍所在地及其家中慰問。

三、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支援

協調

一、主動與救護支援單位保持密切之聯繫,俾利隨時掌握全般狀況。

二、對受傷師生後送之醫院需迅速充分掌握,並將最正確之訊息提供家屬。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集體食物中毒」應變計畫表

假定

食物中毒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預備召開緊急應變決策會議。

二﹑指導所有導師到班上安撫學生情緒,並掌握中毒學生人數後迅速聯絡家長,同時安撫學生家長情緒。

三﹑要求供應餐盒廠商到校協助調查原因。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一﹑對重症學生實施必要處理協助,並通知119到校將學生送醫。

二﹑衛生單位檢體檢驗事宜。

三﹑調派有自用車的老師協助送醫。

四、於事發十五分鐘內回報教育部及中辦室校安中心,並隨時掌握最新狀況即時回報。

一﹑管制送醫交通,保持送醫行動之順暢。

二﹑管制送醫學生名單及後送醫院資料。

三﹑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各項不實傳言。

四、如非必要,不主動對外發佈新聞。

五、本校衛保組及護理老師配合醫護照顧。

支援

協調

一﹑與消防及衛生單位保持密切聯繫。

二﹑指派專責人員至各醫院,密切聯繫掌握送醫學生狀況。

三﹑對未中毒學生仍應密切注意。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法定傳染病」應變計畫表

假定

師生感染法定傳染疾病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立即召開小組會議。

二、要求各系所對高危險群同學建立管制名冊。

三、實施消毒並要求學生進入一律戴口罩、量耳溫。

四、律定學生停課、教師代課、補課各項措施。

五、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一、執行疫情通報作業。

二、每日要求各系所追踪請假同學原因及回報。

三、要求同學配合學校規定量體溫、戴口罩。

四、對發燒同學協助辦理請假及持續追踪。

五、每日將狀況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一、消毒並協助採購耳溫槍口罩及消毒藥口等物資。

二、停課班級同學由老師每日電話聯繫,瞭解身體狀況及課業複習情形。

三、加強各系所樓館大門進入管制及測量體溫。

四、主動掌握疫情,據以發佈新聞。

五、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支援

協調

一、與衛生局及環保局保持密切聯繫,對學校周邊環境消毒。

二、對發生疫情之醫療院所主動瞭解是否是本校學生親屬好友,先期防範區隔。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實習傷害」應變計畫表

假定

發生實習傷害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召開小組會議。

二、指導、管制學校處理實驗實習傷害事件。

三、依校安事件影響層面、嚴重程度及後續發展,律定小組之權責,長官進駐指揮。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一、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

二、依事件處理流程完成先期處置作為。

三、指派專人至事發地點協助處理、掌握校安事件。

四、彙整意外事件狀況,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一、設立協調中心,協助妥處事件。

二、通報警、消、醫等單位,及協調可運用資源前往協助。

三、瞭解實情,據以發佈新聞。

四、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支援

協調

與警、消、醫等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商請提供最完善之搶救與診療服務。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化學有害物質外洩」應變計畫

假定

發生化學有害物質洩漏災害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召開小組會議。

二、指導、管制學校處理實驗傷害事件。

三、依校安事件影響層面、嚴重程度及後續發展,律定小組之權責,長官進駐指揮。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一、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

二、依事件處理流程完成先期處置作為。

三、指派專人至事發地點協助處理、掌握校安事件。

四、彙整意外事件狀況,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一、設立協調中心,協助妥處事件。

二、通報警、消、醫等單位,及協調可運用資源前往協助。

三、瞭解實情,據以發佈新聞。

四、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支援

協調

與警、消、醫等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商請提供最完善之搶救與診療服務。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自殺自傷」應變計畫表

假定

學生自我傷害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召開小組會議。

二、指導、管制處理自殺自傷事件。

三、依校安事件影響層面、嚴重程度及後續發展律定小組之權責,長官進駐指揮。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一、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

二、依事件處理流程完成學校先期處置作為。

三、指派專人至事發地點協助處理、掌握校安事件。

四、彙整意外事件狀況,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一、設立協調中心,協助妥處事件。

二、通報警、消、醫等單位,及協調可運用資源前往協助。

三、瞭解實情,據以發佈新聞。

四、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五、請學輔中心支援學生心理層面的建設。

支援

協調

與警、消、醫等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商請提供最完善之搶救與診療服務。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爆裂物」應變計畫表

假定

校園遭人放置爆裂物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立即召開小組會議,指示事件處理方向與重點。

二、瞭解狀況,掌握對爆裂物處理的後續處理情形。

三、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一、掌握被放置爆裂物事件的處理過程。

二、彙整統計教職員生的傷亡狀況,安排相關人員至醫院慰問住院之師生,表達對該事件的關懷之意。

三、適時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一、協請市警局派遣防爆小組至校,協助處理爆裂物。

二、協調醫療網至校,協助搶救傷患。

三、協調地區警力至校維持秩序,避免造成師生恐慌。

四、主動了解事件狀況,據以發佈新聞。

五、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適時發布正確之消息。

支援

協調

一、市警局防爆小組

二、地區警察分局。

三、市屬醫療機構救護車輛。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人為破壞、失竊事件」

應變計畫表

假定

反映辦公室部份電腦失竊。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  立即召開小組會議,並要求報警處理,維持現場完整。

二、   

二、調閱監視影帶,查看有無線索提供警方。

三、要求清點財務,儘快向教育部核備。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一、向警方報案,並維護現場完整。

二、加強宣導,提醒貴重物品不要放置於辦公室或教室內。

三、協調市警局加強校園周邊巡邏,構建學校安全網絡。

一、彙整學校損失財物,專案辦理核銷。

二、加強監控系統預算編列,針對侵入漏洞補強,防範失竊再次發生。

三、撰擬新聞稿,視需要發佈新聞。

四、新聞發佈時,力求減少對學校負面影響或二次傷害。

支援

協調

一、聯絡警力到校,派專人負責接待及解說。

二、請警方開立報案單,方便爾後學校財產申報核銷。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校園侵擾事件」應變計畫表

假定

十餘名著便服之年輕人進入校園挑釁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立即指示報警,並由學校代表邀請渠等至校內溝通,誠意解決問題。

二、相關活動照常舉行,惟應做好萬全準備,減少傷害發生。

三、請警政機關協助,並做好蒐證工作,以防不測。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一、要求教官室同仁,在警方的陪同下,與渠等溝通,瞭解事情始末。

二、對方欲尋找之同學,通知其家長前來協處。

三、要求校警隊擴大校外巡查,防範意外發生。

一、校警隊應提高警覺,加強巡邏,防範校園遭破壞情事。

二、總務處提供影帶,做為蒐證之參考。

三、諮商中心介入輔導肇事學生。

四、公關室瞭解事情始末,並撰擬新聞稿,視需要發佈新聞,同時應注意保護當事人及維護校譽,減少二次傷害。

支援

協調

一、協調警力到校,並指導應有專人負責接待及解說。

二、指導以理性態度處理,並通知學生家長到校協處。

三、為免渠等報復,應提醒同學注意上、下學安全。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械鬥兇殺、幫派鬥毆事件」

應變計畫表

假定

學生校內外集體鬥毆事件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立即召集相關人員,瞭解案情狀況,研討因應措施。

二、請警方協助處理。

三、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一、保持通報管道暢通,適時掌握案情發展,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二、視狀況協調警方協助,以免引發更大規模集體鬥毆火拼事件。

一、協助校際間協調溝通及法律諮詢。

二、校外社會事件應妥善處理,非必要時應避免引起媒體過度關注。

三、若演變為重大集體鬥毆事件時,應謹慎處理,依據事實、考量當事人應有權益,適時發佈新聞稿。

支援

協調

一、適時說明事件真相,以免謠言造成學生間更大誤解。

二、如涉及刑事部分,應協調家長請律師協助,學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校園建築設施傷害」

變計畫表

假定

發生建築設施傷害事件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召開小組會議。

二、指導處理建築設施傷害事件。

三、依校安事件影響層面、嚴重程度及後續發展,律定小組之權責,長官進駐指揮。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一、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

二、依事件處理流程完成先期處置作為。

三、指派專人至事發地點協助處理、掌握校安事件。

四、彙整意外事件狀況,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一、設立協調中心,協助妥處事件。

二、通報警、消、醫等單位,及協調可運用資源前往協助。

三、瞭解實情,據以發佈新聞。

四、與新聞媒體保持密切聯繫,主動澄清不實謠言。

支援

協調

與警、消、醫等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商請提供最完善之搶救與診療服務。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中國文化大學校安中心「精神疾病」應變計畫表

假定

學生精神疾病

區分

指揮督導

作業管制

支援協調

執行

一、召開小組會議。

二、指導、管制處理精神疾病事件。

三、依校安事件影響層面、嚴重程度及後續發展律定小組之權責,長官進駐指揮。

四、現行處理程序詳如別紙。

一、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

二、依事件處理流程完成學校先期處置作為。

三、指派專人至事發地點協助處理、掌握校安事件。

四、彙整意外事件狀況,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一、設立支援中心,協助妥處事件。

二、掌握醫療單位,及協調可運用資源前往協助。

三、請學輔中心支援學生心理層面的建設。

支援

協調

與家屬及醫療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商請提供最完善之搶救與診療服務。

備考

指揮督導: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學、總三長、推廣部主任及

各行政單位一級主管負責。

支援協調:由學務、總務處二級主管、警衛隊長及各系所主管負

責。

作業管制:由軍訓室值班教官、校安人員及警衛隊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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