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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校園安全係以學生、教職員為標的,凡積極或消極從事消除危害其安全之災害者,均屬校園安全工作範圍。故本計畫旨在藉由學校可恃能力,針對可能發生之天然或人為災害事件,予以有效編組,劃分責任,並律定指揮與處理程序,供相關單位據以執行校園安全管理,俾能作好災害先期預防,迅速回應彌平災變,以建立友善與安全之校園環境,達到校園零災害之要求。